1、科技委的历史沿革
1983年5月,广播电视部成立了首届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并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科技委自成立以来,已进行了八次换届。第一届科技委主任是何大中(原广播电视部总工程师兼技术局局长)、第二届科技委主任是何大中(原广播电影电视部总工程师),第三届科技委主任先后是何大中和章之俭(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副总工程师兼技术局局长),第四届科技委主任是章之俭(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副总工程师兼科技司司长),第五届科技委主任先后是何栋材(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副部长)和张海涛(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副部长),第六、七、八届科技委主任是张海涛(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第九届科技委主任是朱咏雷。
第一届至第六届科技委的任期为3年,自第七届起科技委的任期改为4年。历届科技委的起止时间、主任委员名单、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详见附件1。
为处理日常工作,首届科技委成立后即设秘书1名,第二届科技委开始增至2名,人员编制在技术局(1990年更名为科技司)。由于机关精简人员,第五届科技委专职秘书的人员编制隶属于广播科学研究院,并增设兼职秘书长,由广播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刘洪才兼任,科技司科技处处长兼任技术秘书。第六届科技委秘书长由广播科学研究院院长郭炎生兼任,科技司科技处处长继续兼任技术秘书,同时增设秘书处,挂靠广播科学研究院。秘书处是科技委的常设机构(编制3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负责处理科技委日常工作以及与各专业委员会、各省(区、市)广播影视局科技委和总局直属单位科技委的工作联系与协调。2001年开始设专职秘书长,由1名副司局级领导担任。2003年10月,为理顺经费下拨渠道,秘书处的挂靠单位改为总局监测中心(现为监管中心),专职秘书长及秘书处人员均占用监测中心的编制。
2、科技委的定位
科技委是为了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而成立的常设机构。在经部党组批准的第二届科技委《工作简则》(即《章程》的前身)中明确规定:“凡广播电影电视部科技工作和事业建设重大技术政策的决策都应事先由科技委员会审议并提出咨询意见。”历届广电部(总局)主要领导都对科技委寄予厚望。孙家正部长1996年11月在科技委五届一次会议上指出:“科技委工作的职能要作一些调整,从一般的咨询工作向决策靠拢,直接参与部内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王太华部长2008年2月在科技委八届一次会议上强调:“科技委要抓好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工作。”
按照八届科技委《章程》,科技委是总局科技决策的最高咨询机构。其任务是:以广播影视宣传为中心,以推动广播影视事业发展和产业开发为目标,结合国内外广播影视发展趋势和动态,研究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和产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技术问题,并提出咨询报告或建议。主要包括:(1)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发展战略、技术体制改革和科技发展规划;(2)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覆盖和监测的技术方针、政策、体制和标准;(3)广播电视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播出中的重大科技问题;(4)重大科研方向、重要科研课题;(5)重大工程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方针、政策和实施方案;(6)发明创造、重大科技成果和总局科技奖励的评审;(7)高新技术的培训、交流与普及;(8)其他重大科技问题。
3、科技委的作用
徐光春部长曾在科技委六届二次会议上,代表总局党组对科技委的工作做出了评价:“多年来,科技委直接参与了广播影视系统一系列重大决策咨询,减少了我们决策工作中的失误,对推动广播影视事业的蓬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归纳起来,科技委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积极做好重大科技问题的决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1983年首届科技委成立之后,即提出了“建议书0-1广播电视技术政策”,经广电部批准采纳后,成为指导全国广播电视系统科技工作和制定科技规划的基本依据,并于1986年、1989年和2001年3次进行修订;先后讨论、审议了“八五”至“十三五”的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以及卫星广播、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微波、广播电视监测等专项技术规划;在“建议书6-0-6《关于建立有线数字电视技术运营新体系 加快广播影视事业发展》”中提出了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重大方针;对中国工程院组织制定的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提出了咨询意见;审议了中央台新业务楼工程和国际广播电台新建广播中心工程工艺系统设计方案;参与了《数字电视广播试验系统总体方案》、《广播影视应急播出和新闻采集系统总体方案》、《用卫星直播平台进行“村村通广播电视”建设的方案》、《数字电影的技术方案》以及国庆50周年高清晰度电视转播试验等重大方针政策和技术方案的讨论、修改;组织了“建立国家广播电视技术安全保障体系”、“下一代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对广播电视发展的影响”等项目调研,提交了相应的建议书、报告书。
建议书是科技委的主要输出文件,主要就某些重大技术问题或技术政策问题,向总局提出建议;报告书是科技委对某项重大技术问题审议的中间结果,在对该项问题的审议尚不够成熟、难以形成建议书的情况下,可以提出报告书,作为初步审议意见和进一步审议的参考。
截止到2011年,历届科技委共提交建议书152项、报告书47项(详见附件2)。
二是密切联系系统外的权威专家、知名学者。为加强与系统外权威专家、知名学者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外脑”的作用,广泛听取系统外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科技委聘请了多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特邀高级顾问,系统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知名学者担任特邀委员。科技委在重要的咨询工作中主动、认真地听取他们的意见;邀请他们举办科技讲座、为培训班讲学、在研讨会上作学术报告;组织他们赴青岛、深圳实地考察、指导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多次组织他们参观“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会”(CCBN)和“北京国际广播电影电视设备展览会”(BIRTV)
三是高新技术培训工作持之以恒、富有成效。为提高科技委委员、专业委委员的科学素养和决策咨询水平,引领和推动系统内科技骨干的继续教育,科技委1995年至2000年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培训班7期,在此基础上2001年开始组织“广播影视高新技术”系列培训。截至2017年7月止,“广播影视高新技术培训班”共举办了43期,培训广播影视系统科技领导和技术骨干约5500人次,编印培训讲义19册。科技委组织的“广播影视高新技术培训班”课程设置紧扣广播影视热点、难点,授课教师水平较高,教务工作规范有序,在系统内拥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得到了人事司的肯定和好评。2015年4月在人事司组织的“广播影视培训项目管理”培训班上,科技委作了题为“精心选择课程师资 着力提高培训实效”的经验介绍。
四是通过组织竞赛、评奖、研讨会,促进队伍建设和学术交流。(1)2012年开始,每年具体承办“全国广播电视技术能手竞赛”;(2)1994年至2013年每年组织“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的评审,1996年至2013年每年组织“总局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金鹿奖)的评审,1995年开始组织了多次“最佳电影技术奖”的评审;(3)2001年在全国互联网音视频领域最早创办了“全国互联网与音视频广播发展研讨会(NWC)”,至今已成功举办16届。举办了多届“电影数字技术研讨会”;(4)组织了4次“全国广播影视系统优秀科技论文”评选。
五是加强协调、合作,努力推动省局科技委和直属单位科技委的工作。每年组织编印《全国广播影视系统科技委员会日常工作交流材料》,召开“全国广播影视系统科技委日常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上一年度的工作经验和体会,探讨不断加强、改进科技委工作的方式方法。通过《科技委简报》、科技委网站以及QQ、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与省局科技委和直属单位科技委进行交流、沟通与合作。